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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 677928070/2023-00027 发布机构: 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2-06 08:45:39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1月16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要求,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调查评估、勘探和发掘工作,确保地下埋藏文物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我市制定了《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

二、起草目的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古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陕西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立足我市文物资源禀赋及工作实际,起草了《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征求了13个县区及7个市级部门意见建议,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建议,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再次征求了意见建议,形成《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市政府2023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6日以宝规〔2023〕005-市政府办001公布正式施行。

三、主要内容

《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共五章内容三十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监督责任、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内容、资质要求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明确了省市两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范围,县区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考古发掘单位和项目领队、项目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 管理程序:明确了基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的报备,项目选址、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程序和办理时限要求,考古过程中发现文物的处理程序以及出土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展示。

第四章 监督责任:明确了文物行政部门、发改等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对基建考古违法违规情形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有效期。

                           宝鸡市文物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