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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09:37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29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7-3260152(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宝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2月11日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县(区)名称

金额(万元)

千阳县

180

陇    县

114

凤    县

160

陈仓区

75

合计

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