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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677928070/2021-00012
发布机构: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30 16:24:11
名  称: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港发〔2021〕10号

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30 16:16:29 浏览次数:

各工作部门、市会展中心、港务集团公司: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宝鸡市营商环境借鉴全国创新举措责任分工》和《宝鸡市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分析》文件及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宝鸡港务区机制体制和工作实际,现将宝鸡港务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合重大改革和借鉴创新任务

(一)开办企业服务。熟悉、对接全市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强化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推广工作、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等改革创新政

策和服务流程、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开办企业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招商局负责社会类投资项目企业、总部企业开办;经济发展局负责政府类项目企业开办;港务集团公司负责大厦入驻企业开办)

(二)办理建筑许可服务。熟悉、对接全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推行联合审图改革,按施工进度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证;推行建筑许可“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等改革创新政策和服务流程,积极向项目单位和服务企业宣传,提高办理建筑工程许可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自然资源及规划局、建设执法局)

(三)推行“净地出让”模式。熟悉、对接全市“净地出让”模式优惠政策,对在土地储备期间,完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文物保护评估和考古、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现势地形图、土地实测等相关事项,争取实现净地出让。(自然资源及规划局)

(四)获得电力服务。熟悉、对接全市政企协同供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自动获取企业营业执照、环境评估、土地、规划许可等办电所需的证照批文,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等改革创新举措和服务流程,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获得电力企业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建设执法局、自然资源及规划局)

(五)获得用气用水服务。熟悉、对接全市优化用气、用水审批流程;用气、用水接入外线工程审批程序改革和服务流程,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获得用气、用水企业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建设执法局)

(六)登记财产服务。熟悉、对接全市不动产跨城办理机制、“不动产登记+用电、用气、用水、用网”业务线上一体化办理模式、“24小时不打烊”全自动登记办证服务改革新政策和服务流程,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企业登记财产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财政局)

(七)纳税服务。熟悉、对接全市网上办税、税费优惠政策咨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按季申报、税收金额稳定不变税种延长申报周期等改革创新政策和服务流程,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对纳税企业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财政局)

(八)跨境贸易服务。熟悉、对接配合全市完善口岸通关时效、评估机制、动态监控机制改革创新,提高跨境贸易服务工作效率。(经济发展局)

(九)办理破产服务。熟悉、对接全市推进破产资产网络拍卖制度、破产管理人职业化、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核销机制、职工欠薪保障机制等改革,提高指导企业办理破产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招商局、经济发展局、港务集团公司)

(十)获得贷款服务。熟悉、对接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探索“信用促发展”新模式,利用金融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放贷风险评估提供便利;探索以“保险+银行”抵押模式、“保险+银行+政府”政策模式、“保险+银行”纯信用模式,为企业获得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等保险服务;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了解拓宽抵(质)押物种类和范围等改革创新政策和服务流程,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企业获得信贷的代办、协办服务工作效率。(财政局、经济发展局)

(十一)劳动力市场服务。熟悉、对接全市合并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网上办事环节,实现“一次登录,一次办结”职工就业参保登记手续等改革政策,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劳动就业服务质量。(港务集团公司)

(十二)政府采购服务。熟悉、对接全市使用政府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流程;引用“政府采购一张网”实现信息公开、专家管理、预算管理、采购计划、项目管理、标书编制、信息公告、统计查询等功能要求;指导和督促采购人建立单位内部采购归口管理、重大事项报内部协商、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将采购需求管理、履约验收等职责嵌入到内控环节;引导采购人依法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财政局、经济发展局)

(十三)政务服务。熟悉、对接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得到方便;按照审批部门“配餐”,群众自主“点餐”的模式,完成“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图读懂、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联审、一口出件、一键评价、一次反馈的联合审批模式;探索提前介入一次性告知,厘清事项全流程再造、建立制度标准化管理,调转结合并联式审批,主动上门保姆式服务等措施,积极向服务企业宣传,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各职能部门)

二、部门重点任务

(一)党政办公室

1、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与绩效考核、年终岗责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制度和措施,形成有荣誉奖,有失误罚的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按照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各部门业务工作流程,明确责任时限,提高重要工作推进效率。

3、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与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挂钩,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按照省、市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港务区职能赋权,协调理顺“一区四组团”关系,建立有利于港务区发展的工作体制机制。

5、落实领导包抓制度,推进周例会制度改革,围绕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促进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突破。

(二)党群工作部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宝鸡港务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产业布局、建设成果,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2、利用宝鸡港务区“两微”平台,大力宣传新《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宝鸡市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推介港务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树立港务区良好形象。

3、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热爱园区、立足岗位、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提升宝鸡港务区美誉度和知名度。

4、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征集活动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和台账,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落细落实,见到实效。

(三)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1、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维护港务区良好营商环境。

2、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排查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3、健全完善招标投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有关项目备案及廉洁承诺、警示提醒谈话等工作,规范廉洁承诺程序,做到警示在前、防控在前、监督在前。

4、继续加强对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重一大”监督机制,推进港务集团公司规范有序运营。

(四)经济发展局

1、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审批备案权限,争取开通项目审批备案端口,简化办事程序,持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2、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全程代办服务制,协办企业办理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能评、稳评、安评、备案等前期手续,加快项目落地进度。

3、围绕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各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

4、提高领导包抓联系项目实效性,建立常态化解决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协调机制,通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形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复杂问题化解。

5、建立企业工作群,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协助入园企业争取国家及省市产业扶持项目和资金。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争取土地收储和规划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开发建设进度。

2、加快《宝鸡港务区概念规划》评审进程,充分衔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启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规划工作。

3、建立签约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协助企业办理土地预审、土地出让资料申请上报、跟踪申请土地用地条件、推进土地招拍挂、申请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办理工作。

4、加快会展中心片区征地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六)招商局

1、完善港务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宝鸡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市级重点项目认定标准和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2、围绕港务区“两带四组团”产业发展重点,探索建立港务区“四组团”联合招商工作机制,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都、重庆、西安等经济发达地区,全年组织大型招商活动1-2次。

3、完善招商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机制,明确产业项目招商落地流程和协办、代办人员,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服务效率。

4、积极开展“互联网+招商”模式,充分利用永秀智库专家、社会招商组织、招商机构和项目引荐人等多渠道,引进大型企业入园发展。

5、扎实开展“一对一”招商集中拜访促进活动,组建招商小分队,开展企业拜访精准招商活动,不断扩大招商成果。

(七)财政局

1、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争取财税收益相统一的财政权限。按计划做好项目审计工作,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2、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内项目网上程序申报工作,推进政府采购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时效。

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为港务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4、加强园区会计服务培训,做好财政性资金使用解释解读工作。

5、协调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

(八)建设执法局

1、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争取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行政审批许可、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监审、质量管理、治安管理等职能权限,为加快宝鸡港务区开发建设保驾护航。

2、对照水电气暖等市政建设主管单位和园区建设应承担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职能,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标准,确保招商引资承诺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保障到位。

3、加快入园企业获取水、电、气、暖接入审批进度,规范辖区内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施工占道、占地审批,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建设。

4、统筹港务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明确办理和答复时限,切实解决投诉举报问题。

(九)市会展中心

1、以“建设区域国际会展中心”为引领,加快完成会展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做好第八届特奥会场馆保障工作,全力办好各类大型展会展览活动。

2、进一步提升委托运营水平,创新办会方式、增加办会次数、提高办会质量,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

3、制定《2021年会展中心展会计划》,全力办好钛博会、跨采会等品牌展会,引进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新展会,全力做大做强宝鸡会展经济。

(十)港务集团公司

1、持续为入驻电商企业提供良好办公环境,不断加强服务企业能力建设,打造港务区电商良好发展环境。

2、组织对入驻企业开展各类培训和帮扶活动,协助电商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3、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大厦内外及电商企业疫情防控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营造港务区良好营商环境。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港务区招商引资、筑巢引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港务区高质量产业支撑,高水平开放保障和高品质项目带动的高质量发展前提性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维护宝鸡港务区形象的模范,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倡导者、践行者,为加快宝鸡港务区发展做出贡献。

2、学懂弄通,搞好服务。随着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国评价体系,各部门承担的改革创新任务更加繁重,工作要求更加规范。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宝鸡市营商环境借鉴全国创新举措责任分工》和《宝鸡市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分析》文件及领导批示精神,学懂弄通每一个评价指标内涵、现状、亮点及改进方向,学习好政策举措,熟悉好工作流程,宣传好相关精神,服务好市场主体,不断推进宝鸡港务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3、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对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再分解、再细化,部门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压实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宝鸡港务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各工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评,广泛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将考评和测评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附:宝鸡市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分析

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