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gwq.baoj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物流电商大厦1608;邮编:721300;联系电话:0917-6225555;传真:0917-622569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宝鸡港务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加强工作部署,大力提升公开质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公开透明、创新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渠道发布信息1414条,其中新闻动态类信息699条,政策解读28次,转载中省市媒体等其他信息687条,并注重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们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突出抓好港务区对外宣传工作。一方面围绕港务区建设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做好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信息发布。
通过网站领导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其中,受理门户网站留言8件,按时限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反馈,完成网上答复,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委未收到网上、信函、传真等形式的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源头管控,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上网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由部门初核,经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上网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可靠。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执行“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机制,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信息采集、编辑工作,建立了筛选、初审、终审三层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权威、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工作,制定网站应急预案,强化审查制度,修订完善了港务区《网站信息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对网站进行管理;按照宝鸡市大数据服务局年初制定任务,对港务区门户网站纳入市级集约化平台建设进行任务对接,做好新旧网站数据导入工作,并按照集约化平台整体要求对网站整体风格和域名进行变更,新版网站于2020年4月上线,全年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到15588人次,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03920次;二是抓好政务新媒体建设,明确专人承担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2020年政务新媒体实现关注和订阅数2150个,点击量超过20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配齐选强人员队伍。面对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人员极其紧张的情况下,选配专业人员充实进政务公开人员队伍。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体系,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三是制定港务区《宣传信息工作制度》,落实宣传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0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港务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力度还不够强。内部协调衔接不够,部分栏目内容更新较为缓慢,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政务新媒体还存在更新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下一步,港务区管委会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规范公开内容,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政策公开渠道,进行全方位、广角度、多渠道的宣传,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的政务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